2022年7月15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《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》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55032-2022,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。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,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。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,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。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:
一、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》gb50210-2018第3.1.4、6.1.11、6.1.12、7.1.12、11.1.12条。
二、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》gb50300-2013第5.0.8、6.0.6条。
三、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》gb50618-2011第3.0.3、3.0.4、3.0.10、3.0.13、4.1.1、4.2.1、4.4.10、5.4.1条。
四、《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》jgj190-2010第3.0.4、3.0.6、3.0.8、5.4.1、5.4.2、5.7.4条。
本规范主要从建筑及市政工程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、施工质量验收、质量保修与维护等方便进行阐述,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需严格按照此规范执行。
上一篇: